在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
05-05 18:26:27 分类:教育文体 浏览次数: 6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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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
各位校长、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全体领导干部,在这里举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这既是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具体内容。三位罪犯的现身说法,使我们受到了一场活生生的警示教育。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这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我们组织开展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就是要给大家打免疫针、敲警示钟、上廉政课,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全身心地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之中,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树立新时期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新形象。
下面,我代表教育局,就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如何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认真吸取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训
纵观南京百货公司照相器材批发公司原经理杨巍巍,东台市环境保护局原局长周礼龙,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教训是极其深刻的,给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了警示。
第一,理想信念丧失,必然会失守思想道德防线,最终人格扭曲,迷失方向。在这些反面典型案例的演变过程中,无一例外地可以看到,理想信念的滑坡是导致堕落、蜕变的最主要的根源。他们把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看成是空头理论,是形式主义,是软任务;对学习没有兴趣,即使学习,也是做表面文章。当了领导以后,更是以教育者身份教育下属,很少以受教育者的身份接受教育。正是由于没有从思想上解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这个根本问题,由于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背离了党的宗旨,丧失了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以致于在种种诱惑面前迷失了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了原则。
第二,权力观念错位,必然会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谋取私利,最终难逃法网,自食其果。这些反面典型的违法违纪过程和情节虽然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们都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如果把权力私有化了,他们就会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不是人民赋予的,而是靠个人奋斗得来的,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为自己服务的,就会随心所欲地滥用权力;如果把权力商品化了,他们就会把权力当作一种可以用来谋取私利的“商业筹码”,一种可以交换的商品,权就是钱,权就是利,权就是色;有的把权力庸俗化,只讲人情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只讲义气不讲正气,使权力变成了最庸俗的东西。
第三,私欲膨胀,必然会胆大妄为,顶风作案,最终会败于诱惑,毁于金钱。在一些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中,为数不少的人感到心理不平衡,他们的私欲也渐渐膨胀起来,富有、钱财成为追求的唯一目标。他们把自己与大款相比,认为收入与贡献不相符,自己太吃亏了,进而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公肥私,贪污受贿。由于有不正确不恰当的比法,其结果只能是越比越吃亏,比来满肚子的怨气和不满足。如果任其发展,就有可能见富思迁,工作不安心,事业不尽心;就有可能去寻求变相补偿,以权谋私,走向邪路。
第四,漠视法纪,必然会见利眼开,为非作歹,最终既害家庭,又害事业,既害他人,又害单位和系统。他们当中,有的是不学法不知法,毫无法纪观念。有的是知法犯法,往往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在各种诱惑面前难以自控。他们或者藐视法纪,心存侥幸;或者利欲熏心,不惜以身试法。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自毁前程,导致家庭悲剧,更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第五,拒不接受监督,必然会颠倒组织和个人的关系,最终会为所欲为,不可救药。杨巍巍、周礼龙、刘代宁等人都曾担任过一个部门的主要领导,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他们对监督避而远之,胆大妄为,滥用权力。在他们身上充分反映出,上级监督太远,内部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道德监督太轻,法律监督太晚。他们独断专行,凌驾于党组织和制度之上,用人“一言堂”,财务“一支笔”,决策“一人定”。对自己的缺点视而不见,对领导的提醒充耳不闻,对组织的监督心存抵触,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杨巍巍、周礼龙、刘代宁等人的案例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警示教材,我们每位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争做廉洁奉公的模范
校领导在人民群众眼中就是“官”,更是教师的教师。 “官”是人民群众的表率,为“官”者“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古以来,“官风”决定民风,在现实社会中,党风决定政风,党风决定民风。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求我公。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学校的领导干部,要在清正廉洁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清正廉洁的自身形象和高尚的人格力量,带出一个单位的好党风、好的校风。
(一)要牢记使命,奋发进取
岗位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不断改革创新的时代,是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朝气蓬勃地带领教职工创业创优创新,努力开创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始终要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危机感,不断确立发展的新目标和工作的高标准,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要增强机遇意识,在顺利时善于抢抓机遇,在困难时善于把挑战化为机遇,始终保持知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要增强创新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以新课程改革为抓手,强化学校内涵,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要勤于学习,强基固本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学习,不仅是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面对新观念、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的新形势,作为学校的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保持先进性,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剖析三名现身说法者的违法犯罪轨迹,都是从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开始的。因此,我们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社会责任、一种人生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发展中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理论与学业务结合起来,把能力训练和党性修养结合起来,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结合起来。要学以立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学以增智,提高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能力,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要学以致用,用科学理论和科学知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
(三)要执政为民,权为民用
腐败问题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最终都可归结为权力的滥用。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能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既可以促使人奋发向上,也可以诱使人腐化堕落。作为学校的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并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个人的私有物,也不是与生俱有的。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证人民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也是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基本前提。因此,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我们都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起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要率先垂范,清正廉洁
廉洁自律,是每位领导干部应具备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以身作则,廉洁从政,是人民群众之所望。如果当领导的不廉洁,就不可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作为学校的领导干部既要创发展新业,更要开清廉新风,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勤政上作楷模,在廉政上作表率,真正做到在政治上追求清明,道德上坚守清白,生活上甘于清贫,把自己培养成为党组织放心、人民群众信任、学生家长满意的好干部、好校长。
一是要做到“五不准”。今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明确要求:1、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不准“跑官要官”;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4、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5、不准参与赌博。对违反“五不准”的,一律按照组织程序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我们每一个同志都要把这“五不准”,作为自己在从政道路上的行为准则,时刻对照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做到警钟长鸣。
各位校长、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全体领导干部,在这里举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这既是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具体内容。三位罪犯的现身说法,使我们受到了一场活生生的警示教育。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这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我们组织开展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就是要给大家打免疫针、敲警示钟、上廉政课,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全身心地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之中,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树立新时期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新形象。
下面,我代表教育局,就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如何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认真吸取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训
纵观南京百货公司照相器材批发公司原经理杨巍巍,东台市环境保护局原局长周礼龙,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教训是极其深刻的,给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了警示。
第一,理想信念丧失,必然会失守思想道德防线,最终人格扭曲,迷失方向。在这些反面典型案例的演变过程中,无一例外地可以看到,理想信念的滑坡是导致堕落、蜕变的最主要的根源。他们把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看成是空头理论,是形式主义,是软任务;对学习没有兴趣,即使学习,也是做表面文章。当了领导以后,更是以教育者身份教育下属,很少以受教育者的身份接受教育。正是由于没有从思想上解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这个根本问题,由于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背离了党的宗旨,丧失了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以致于在种种诱惑面前迷失了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了原则。
第二,权力观念错位,必然会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谋取私利,最终难逃法网,自食其果。这些反面典型的违法违纪过程和情节虽然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们都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如果把权力私有化了,他们就会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不是人民赋予的,而是靠个人奋斗得来的,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为自己服务的,就会随心所欲地滥用权力;如果把权力商品化了,他们就会把权力当作一种可以用来谋取私利的“商业筹码”,一种可以交换的商品,权就是钱,权就是利,权就是色;有的把权力庸俗化,只讲人情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只讲义气不讲正气,使权力变成了最庸俗的东西。
第三,私欲膨胀,必然会胆大妄为,顶风作案,最终会败于诱惑,毁于金钱。在一些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中,为数不少的人感到心理不平衡,他们的私欲也渐渐膨胀起来,富有、钱财成为追求的唯一目标。他们把自己与大款相比,认为收入与贡献不相符,自己太吃亏了,进而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公肥私,贪污受贿。由于有不正确不恰当的比法,其结果只能是越比越吃亏,比来满肚子的怨气和不满足。如果任其发展,就有可能见富思迁,工作不安心,事业不尽心;就有可能去寻求变相补偿,以权谋私,走向邪路。
第四,漠视法纪,必然会见利眼开,为非作歹,最终既害家庭,又害事业,既害他人,又害单位和系统。他们当中,有的是不学法不知法,毫无法纪观念。有的是知法犯法,往往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在各种诱惑面前难以自控。他们或者藐视法纪,心存侥幸;或者利欲熏心,不惜以身试法。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自毁前程,导致家庭悲剧,更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第五,拒不接受监督,必然会颠倒组织和个人的关系,最终会为所欲为,不可救药。杨巍巍、周礼龙、刘代宁等人都曾担任过一个部门的主要领导,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他们对监督避而远之,胆大妄为,滥用权力。在他们身上充分反映出,上级监督太远,内部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道德监督太轻,法律监督太晚。他们独断专行,凌驾于党组织和制度之上,用人“一言堂”,财务“一支笔”,决策“一人定”。对自己的缺点视而不见,对领导的提醒充耳不闻,对组织的监督心存抵触,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杨巍巍、周礼龙、刘代宁等人的案例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警示教材,我们每位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争做廉洁奉公的模范
校领导在人民群众眼中就是“官”,更是教师的教师。 “官”是人民群众的表率,为“官”者“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古以来,“官风”决定民风,在现实社会中,党风决定政风,党风决定民风。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求我公。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学校的领导干部,要在清正廉洁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清正廉洁的自身形象和高尚的人格力量,带出一个单位的好党风、好的校风。
(一)要牢记使命,奋发进取
岗位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不断改革创新的时代,是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朝气蓬勃地带领教职工创业创优创新,努力开创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始终要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危机感,不断确立发展的新目标和工作的高标准,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要增强机遇意识,在顺利时善于抢抓机遇,在困难时善于把挑战化为机遇,始终保持知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要增强创新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以新课程改革为抓手,强化学校内涵,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要勤于学习,强基固本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学习,不仅是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面对新观念、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的新形势,作为学校的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保持先进性,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剖析三名现身说法者的违法犯罪轨迹,都是从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开始的。因此,我们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社会责任、一种人生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发展中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理论与学业务结合起来,把能力训练和党性修养结合起来,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结合起来。要学以立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学以增智,提高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能力,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要学以致用,用科学理论和科学知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
(三)要执政为民,权为民用
腐败问题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最终都可归结为权力的滥用。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能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既可以促使人奋发向上,也可以诱使人腐化堕落。作为学校的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并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个人的私有物,也不是与生俱有的。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证人民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也是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基本前提。因此,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我们都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起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要率先垂范,清正廉洁
廉洁自律,是每位领导干部应具备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以身作则,廉洁从政,是人民群众之所望。如果当领导的不廉洁,就不可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作为学校的领导干部既要创发展新业,更要开清廉新风,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勤政上作楷模,在廉政上作表率,真正做到在政治上追求清明,道德上坚守清白,生活上甘于清贫,把自己培养成为党组织放心、人民群众信任、学生家长满意的好干部、好校长。
一是要做到“五不准”。今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明确要求:1、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不准“跑官要官”;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4、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5、不准参与赌博。对违反“五不准”的,一律按照组织程序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我们每一个同志都要把这“五不准”,作为自己在从政道路上的行为准则,时刻对照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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