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保障工作意见
05-05 13:48:07 分类:决议意见 浏览次数: 627次公文
区于年在郊县率先实现全气化。目前全区共有燃气用户近51万户,其中管道人工煤气23万户、天然气7万户、液化石油气21万户(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流动人口和用于餐饮业)。燃气已成为广大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活能源。随着“西气东输”工程的快速发展,清洁高效的天然气将被广泛使用,的城市能源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对此,区政府相当重视天然气的在我区的发展,并于今年初制定了《区天然气发展规划》。区以其社会、经济、人口的快速发展同样受到了燃气发展商的青睐,按规划要求天然气管网的敷设正在加紧建设之中。
根据“世博会与新一轮发展”大讨论的要求,按区政法委“为推进区新一轮发展保驾护航”专题讨论的布置,我们根据《市燃气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区实际情况,就“区社会稳定及应急事故处置中的燃气保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减灾工作概述
(一)行业特征
区现有人工管道煤气、天然气销售企业1家(系市大众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4家(骨干企业为市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和燃气公司),其中包括2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28个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另有3个液化石油气小区气化站、6个液化石油气加气站、2家自有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生产性企业、其它大容量使用、储存液化气的饭店和生产性企业。
(二)致灾原因和发展趋势
1.灾害构成
(1)天然气的特征:主要成分是甲烷、热值约7500~9000千卡\立方米、爆炸极限约为5~15%;
(2)液化石油气的特征:主要成分丙烷、丁烷等,热值约为21000~29000千卡\立方米,爆炸极限约为2~10%;
(3)人工煤气的特征:热值约为3800千卡\立方米,一氧化炭(CO)是人工煤气的可燃成份之一,因其为毒性气体,且无色、无味,一定量的吸入会引起中毒或死亡,爆炸极限约为5~50%。
2.致灾原因
(1) 各类燃气设施和管线上方因野蛮施工、堆积重物、构筑建筑物、超负荷载重车辆等原因致使燃气管道接口松动、断裂;腐蚀性化学物任意排放,侵蚀燃气管道;热胀冷缩和自然沉降导致燃气管道接口松动、管道下沉、断裂;野蛮拆除旧房或违章搭建损坏燃气管道。
(2) 液化石油气的灌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各类设备由于老化、保养不善等各种原因而发生的泄漏。
(3) 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行车事故、剧烈颠簸和撞击造成容器及连接管道阀门严重损坏而发生的泄漏。
(4) 液化石油气在供应环节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泄漏。
(5) 自然灾害:因台风、寒流、潮汛、雷击、地震等造成重、特大燃气供应事故。
(6) 其他致灾的主要原因
单位、个人私接私装;
燃气设备故障、燃气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
燃气在输配、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故;
液化石油气钢瓶材质不符、角阀、调压器密封不良、超期使用运行而引起燃气泄漏。
(7) 新的致灾源
根据天然气发展的规划和进程,我区将较大规模的发展天然气和推进天然气的转换。天然气的管网压力机制远远地高于现有的人工煤气压力,且我区现有及规划有大量中、高压天然气管道,一旦遭遇外力损坏而引发燃气事故,必将影响巨大,后果极为严重。天然气转换工作量大、环节多,亦可能留下致灾隐患。
有关建设单位设计制作的窨井盖或电缆盖板无透气孔,燃气无法泄爆,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而致灾。
二. 应急处置的程序
(一).信息www.qihang56.com
1. 公安、消防、医疗、民防等社会公共救援单位;
2. 事故单位、市民或所在社区;
3. 主管或责任单位。
(二)信息接受
社会公共救援部门、燃气企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接到燃气突发事故信息后,迅速通知事故所在地的燃气企业、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医疗、民防等社会公共救援部门和镇政府(街道)赶赴现场,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燃气行业应急热线“83777”
(三)事故的处置
1.燃气供应事故
当燃气灾害事故影响我区燃气供应时,应及时报市燃气调度监测中心,并有该中心根据事故影响程度、恢复时间、输气预测等情况,适时启动燃气调度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判断、编制、实施全市燃气调度平衡方案,下达应急调度指令。
2.燃气生产性灾害事故发生后(仅指我区液化气灌装单位),企业应立即根据单位内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根据事故原因,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排除故障;如发生火灾或人员伤亡,同时通知消防、医疗、民防等社会公共救援部门,并迅速将相关信息报区、市燃气管理部门。
3.燃气社会事故
一般事故:区燃气管理办公室接到燃气灾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过市政应急中心通知有关燃气急抢险责任单位实施先前处置,同时通知市燃气管理协调现场处置及参与事故调查。
重、特大事故:区政府接到燃气事故信息后,迅速赶赴现场,会同市政局和市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开展事故处置现场指挥,确定安全警戒区域,疏散附近人员,并负责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有关燃气企业的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切断气源,防止再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尽快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实施抢修,如无法有效处置,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四) 事故原因的调查
燃气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由公安、消防、燃气管理部门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原因联合调查组,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共同对燃气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报有关方面。
三.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根据燃气事故的性质、范围、损失及伤亡情况,必要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为临时机构,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担任;抢险工作现场指挥由主管、责任单位领导担任;重、特大灾害事故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总指挥。
区计委(燃气办)会同市燃气调度监测中心具体负责区内日常燃气生产、输配和储存的调度监测。必要时,由市燃气调度监测中心指挥全市燃气的应急调度,下达应急调度指令。
(二)职责分工
1.一般燃气灾害事故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
2.重、特燃气事故由现场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
3.燃气事故危及全区燃气正常供应时,由市调度监测中心负责燃气的应急调度指挥。
4.区政府负责区域内的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并实施属地管理,负责相关保障,组织开展对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5.卫生系统组织紧急输送受伤(中毒)人员并做好院前急救。
6.消防局负责排除险情。
7.公安局负责维持治安秩序,疏导交通。
8.民防办负责协助现场侦检,需要时参与应急救援。
9.区计委燃气办协调处理,通讯联络。
10.电力公司配合现场应急处置,控制危险区电源。
四.应急保障系统
(一) 信息保障
信息的畅通能保障燃气应急指挥中心迅速组织人员、物力进行救灾抢险,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我们将逐步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通过日常信息的沟通,及时掌握有关燃气动态。在接到有关事故的报告后,属应急处置范围的应先行处置,同时将信息迅速传递给上级部门及有关相应的救援职能部门。平时将救灾抢险重要信息资料储存在数据库,为救灾抢险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二) 人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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