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理解以人为本
05-04 10:48:20 分类:汇报材料 浏览次数: 493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
以人为本,可以诠释为“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但前者的涵盖面更广。
以人为本的提法,和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没有任何关系。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内涵十分丰富,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根据自己的学习体会,我感到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不能把其中的以人为本单独抽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命题到处套用,导致这一概念在使用上的泛化。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是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所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是发展观上的重大突破。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把以人为本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是因为我们所讲的发展,其外在形式虽往往表现为物质的、经济的方面,但它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这个目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忘记了就会迷失方向,就会使发展偏离正确的道路。一段时间内,一些人把GDP的增长当作衡量经济发展的唯一标准,这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认识,在实践中带来了危害。当然,GDP指标还是应当重视的,只不过不能把它当作唯一指标、唯一标准。如果说以人为本是发展的目的,那么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只有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不偏离健康的轨道。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含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含义没有实质上的不同,两者都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的基本观点。以人为本,可以诠释为“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也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因此没有必要把以人为本改为“以民为本”。那么,为什么不提“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而是提“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呢?因为后者的涵盖面更广。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不但涵盖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国内外的协调发展,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在今天谈发展,不能不考虑环境的保护、生态的平衡,这不但涉及我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能否持续发展,而且关系所有人能否生存。这样的内涵比“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更为广泛。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当然也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三,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有其特定含义,和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没有任何关系。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源远流长,一直到今天影响仍然很大,并且产生了不少分支和变种。这一思潮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人说成是超越历史、超越阶级、超越各种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在本质上是和马克思主义格格不入的。因此,决不能认为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和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有什么渊源关系。当然,也不要一看到以人为本的提法,就敏感地认为这种提法和人本主义思潮没有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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