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新注卷八 宣帝纪第八_文言文大全
02-17 17:25:03 分类:文言文阅读 浏览次数: 745次(1)乌孙:西域国名。在天山山脉一带。(2)昆弥:乌孙王之号。公主:指汉朝嫁与乌孙王的公主。国使:指汉朝之使。(3)伉:强。
三年春正月癸亥,皇后许氏崩。戊辰,五将军师发长安。夏五月,军罢。祁连将军广明,虎牙将军顺有罪(1),下有司,皆自杀。校尉常惠将乌孙兵入匈奴右地(3),大克获,封列候。
(1)有罪:田广明坐逗留,田顺坐增虏获(即虚报俘虏之数)。(3)右地:匈奴西部。
大旱。郡国伤旱甚者,民毋出租赋。三辅民就贱者,且毋收事(1),尽四年(2)。
(1)收:指租赋。事:指役使。(2)尽四年:到本始四年止。
六月己丑,丞相义薨(1)。
(1)义:蔡义。本书卷六十六有其传。
四年春正月,诏曰:“盖闻农者兴德之本也,今岁不登,已遣使者振(赈)贷困乏。其令太官损膳省宰(1),乐府减乐人(2),使归就农业。丞相以下至者官令丞上书入谷(3),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4)
(1)太官:太官令。主饮食:属少府。(2)乐府:乐府令。典领倡优伎乐,属少府。(3)都官令丞:京师诸官署之令丞。(4)传:出入关的信符。
三月乙卯,立皇后霍氏(1)。赐丞相以下至郎吏从官金钱帛各有差。赦天下。
(1)霍氏:霍光之女。
夏四月壬寅,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1),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贤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大赦天下。上以宗庙堕(2),素服,避正殿五日。
(1)乃者:从前,往日。北海:郡名。治营陵(在今山东潍坊市西南)。(2)堕:毁坏。
五月,凤皇集北海安丘、淳于(1)。
(1)安丘:县名。在今山东成乡县西南。淳于:县名。在今山东成乡县东北。
秋,广川王吉有罪,废迁上庸(1),自杀。
(1)上庸:县名。今湖北竹山县西南。
地节元年春正月(1),有星孛于西方。
(1)地节元年:即前69年。
三月,假郡国贫民田(1)
(1)假:出租。
夏六月,诏曰:“盖闻尧亲九族,以和万国(1)。朕蒙遗德,奉承圣业,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若有贤材,改行劝善,其复属,使得自新。”
(1)诏曰等句:《尚书·尧典》有云:“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此诏引其意。
冬十一月,楚王延寿谋反,自杀。
十二月癸亥晦,日有蚀之。
二年春三月庚午,大司马大将军光薨。诏曰:“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宿卫孝武皇帝三十余年,辅孝昭皇帝十有余年,遭大难,躬秉义,率三公、诸侯、九卿、大夫定万世策(1),以安宗庙。天下蒸庶,咸以康宁,功德茂盛,朕甚嘉之。复其后世,畴其爵邑(2),世世毋有所与(3)。功如萧相国。”
(1)诸候:似是“列侯”之讹。(2)畴其爵邑:不减爵邑之意。(3)毋有所与:不交税,不服役。
夏四月,凤皇集鲁郡(1),群鸟从之。大赦天下。
(1)鲁郡:疑“郡”字衍,或“国”字之误。因汉宣帝时只有鲁国,而无鲁郡。
五月,光禄大夫平丘侯王迁有罪,下狱死。
上始亲政事,又思报大将军功德,乃复使乐平侯山领尚书事(1),而令群臣得奏封事(2),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敷)奏其言,考试功能。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厚加赏赐,至于子孙,终不改易。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1)山:霍山,霍光之兄孙。领:兼任之意。尚书:官名。掌管文书章奏,因其在皇帝左右办事,地位逐渐重要,至东汉竟设尚书台。(2)奏封事:此指群臣上奏去副封之制,皇帝所以限制霍山之权,直接了解下情。
三年春三月,诏曰:“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以化天下。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1),流民自占八万余口(2),治有异等(3)。其秩成中二千石,(4)赐爵关内侯。”
(1)胶东:王国名。治即墨(在今山东莱西县西南)。成:王成。劳来:劝勉,勤勉。(2)占:估计上报。(3)治有异等:政治有突出成就。(4)中二千石:汉时诸候王国相秩二千石,现在给与胶东相王成秩中二千石,以示特殊优待。
又曰:“鳏寡孤独高年贫困之民,朕所怜也。前下诏假公田,贷种、食。其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二千石严教吏谨视遇,毋令失职(1)。”
(1)失职:失其常业。
令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
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赐御史大夫爵关内侯(1),中二千石爵右庶长(2),天下当为父后者爵一级。赐广陵王黄金千斤(3),诸侯王十五人黄金各百斤,列侯在国者八十七人黄金各二十斤。
(1)关内侯:爵名,第十九级。(2)右庶长:爵名,第十一级。(3)黄金千斤:广陵王因是宣帝的从祖父,故赐金独多。
冬十月,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1)。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敕)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2)。”又诏:“池未御幸者(3),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4),且勿算事。”(5)
(1)讳:避。毋讳有司:不必避讳有司而直言其过。(2)罢:既罢屯兵,也罢其官。(3)(yù):周围有篱笆的禁苑。(4)种:种子。(5)勿算事:不出算赋及给徭役。
十一月,诏曰:“朕既不逮(1),导民不明,反侧晨兴,念虑万方,不忘元元。唯恐羞先帝圣德(2),故并贤良方正以亲万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3),然而俗化焉。传曰‘孝弟(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欤)!’(4)其令郡国举孝弟(悌)(5)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
(1)不逮:考虑不周。(2)羞:忝辱。(3)历载臻兹:多历年月,以至于今。(4)传曰等句:引文见《论语·学而篇》。孝梯:孝顺父母,敬爱兄长。(5)孝弟:汉代察科目,“孝弟力田”的省称。
十二月,初置廷尉平四人(1),秩六百石。
(1)廷尉平:官名。属廷尉。
省文山郡(1),并蜀(2)。
(1)省:撤销。(2)并蜀:以其县道隶属于蜀郡。
四年春二月,封外祖母为博平君(1),故酂侯萧何曾孙建世为侯(2)。
(1)外祖母:王夫人之母。(2)曾孙:乃“玄孙”之误。
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1),而吏繇(徭)事(2),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繇(徭)事,使得收敛(殄)送终,尽其子道。”
(1)衰(Cuī)绖:古代居丧之服。这里指遭丧事。(2)吏徭事:指官吏征徭而役使之。
夏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1)。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2),妻匿夫,孙匿大父母(2),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1)蒙:冒。(2)首匿:首谋藏匿罪犯。(2)大父母:祖父、祖母。
立广川惠王孙文为广川王。
秋七月,大司马霍禹谋反。诏曰:“乃者,东织室令史张赦使魏郡豪李竟报冠阳侯霍云谋为大逆(1),朕以大将军故,抑而不扬,冀其自新。今大司马博陆侯禹与母宣成侯夫人显及从昆弟冠阳侯云、乐平侯山、诸姊妹婿度辽将军范明友、长信少府邓广汉、中郎将任胜、骑都尉赵平、长安男子冯殷等谋为大逆(2)。显前又使女侍医淳于衍进药杀共哀后,谋毒太子,欲危宗庙。逆乱不道,咸伏其辜。诸为霍氏所诖误未发觉在吏者,皆赦除之。”八月己酉,皇后霍氏废。
(1)织室:汉代有东西织室,是掌管皇室丝帛织造的官府。织室令史:官名。掌织造,属少府。魏郡:郡名。治邺县(今河北磁县南)。豪:豪强。报:传言。(2)从昆弟:下脱“子”字。云、山都是霍禹之子行。男子:汉时对一般人之称。冯殷:即冯子都,霍光家奴。
九月,诏曰:”朕惟百姓失职不赡,遣使者循行郡国问民所疾苦。吏或营私烦拢,不顾厥咎,朕甚闵(悯)之。今年郡国颇被水灾,已振(赈)贷。盐,民之食,而贾(价)咸贵(1),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贾(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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