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
05-05 17:56:53 分类:交通运输 浏览次数: 520次五、强化安全监管的力度,从重查处违章行为
海事部门要严格把好船舶进出港签证关,加强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和船舶的动态监管,坚决杜绝剧毒危险品从水上运输,严厉查处违章航行的行为。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港口、危险品码头的安全检查,港口、危险品码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要采取坚决措施,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运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无道路运输资格的车辆、无资格认证的从业人员、车站未认真履行职责或将超员车放行出站的,要严格依法从重处罚。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要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并向社会公示“黑名单”。对公安交警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通报的“黑名单”,有关企业要对其进行再教育和处理,加强对违章驾驶员的管理。
六、加强信息沟通
交通运输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综合治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主管机关、各级行业管理机构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安和安监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交换工作信息,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同志们,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事故,特别是预防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是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级交通部门、交通运输企业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交通运输事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问题研究得更深一些,把制度落实抓得更细一些,把监管工作做得更实一些,为实现交通运输死亡事故逐年下降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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